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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硕士招生简章

发布者: 新知学院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0日 16:44:01       阅读次数:3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高20016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29号文件精神,天津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与天津大学国家示范性软件学院开展合作,于2008年开始面向全市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软件工程硕士研究生。 考试和录取工作由天津大学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录取。
    一、培养目标、学制及学位:
    1、培养目标:基于国家软件产业发展和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需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对软件工程技术人才的需求,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软件工程技术和软件工程项目管理人才。
    2、学制与培养模式:学制2至5年,学分制,共计32学分。不脱产学习方式,采用课程学习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模式,聘请国内外高水平师资、资深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授课,部分教学课程采用双语教学。软件工程硕士生在修完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后,方可进行硕士论文答辩。
    3、学位授予:完成规定学分,通过论文答辩,经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软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软件工程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学历证书)。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工作年限与原所学专业不限,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一般应具有学士学位。
    2、较系统掌握计算机专业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软件开发或软件项目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和能力。
    三、报名地点:
1、报名地点:天津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5号)
       2、报名时间:2008年8月1日至11月31日
3、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纳报名费320元。
    四、入学考试与录取:
    1、考试方式:由天津大学自行命题,组织笔试与面试。
    2、录取方式:由天津大学自行划分数线。
    3、考试科目:英语、数学、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测试(面试)
4、考试地点、时间:天津大学,具体见准考证。
5、入学:被录取学员于考试年度的下一个学期初入学,具体要求见录取通知书。
 
五、学费:
参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定,总计肆万元(可分两个学年缴纳)。
六、咨询与联系方式:
  址:天津市解放北路165号       
邮 编:300040
联系人:刘丽君、付蓉艳、王晓君      
  话:(022)23121073—8001      13662000123
传 真:(022)23121075—8002
Email:  LLj8389@163.com   
 
天津市信息专业技术人才
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
                                                 〇〇八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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